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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工商局关于加强流动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通告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27    添加时间:2007-2-16 9:23:40    【打印文章

为切实加强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市民食品消费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上市食品安全大检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既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希望全社会高度重视、积极关注和支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力度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这次大检查主要是根据节日消费特点,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如粮、肉、蔬菜、饮料、糕点、禽蛋及其制品、罐头、水产品、酒类等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食品等作为检查重点,严厉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以及利用工业用化学原料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必须合法,上市食品必须达到货源渠道合法明确、包装标识达标合格、保质期限确保有效、专项认证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严禁经营国家禁止上市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进行虚假宣传。对于上述不法行为,工商机关一经发现将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造成恶劣后果的犯罪行为,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食品经营主体必须守法诚信、自觉自律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全市食品经营主体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必须做到:1、严格进货检查验收,未经验收登记的食品不得经营。2、严格购销台帐制度,明确食品货源来龙去脉。3、严格质量承诺制度,决不销售不合格食品。4、严格协议准入制度,严把食品进货关口。5、严格食品质量责任制度,对所经销的食品负总责。6、严格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防止过期变质食品售出。7、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及时召回问题食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这次食品安全大检查过程中,对来源不明、疑似不合格或无法确认其安全的食品,将责令其暂停销售和提供相关证据,必要时进行封样抽检。对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将及时要求撤柜退市处理,并对相关经营者依法处罚。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登录如皋12315消费维权网(www.rg12315.com)参与监督,投诉热线:1231587655315

特此通告

                 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ОО七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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