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消费者协会2008年一季度消费提示)
针对商品房消费申投诉较多的情况,在购房过程中,有7个方面容易引发纠纷。消费者购房时应特别注意,它们分别是:
一、有相当比例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墙体裂纹、墙皮脱落长毛、屋顶与卫生间渗水,地面凹凸不平,暖气片、自来水管爆裂,门窗变形,电话、电视、电源线路出现故障等。
二、一些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设置陷阱,或在格式合同上增加附件,在隐患问题上设立免责条款。
三、一些开发商肆意违约,更改房屋结构,缩小套内面积,煤水电等设施不按约定时间提供,屋内设施、楼盘景观与承诺不符,交房时增收房款,拖延交房时间。
四、因开发商拖欠税费、证照不全、超面积开发、工程质量问题等多种原因,导致所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五、一些楼盘的楼书、媒体广告、宣传资料、样板房存在夸大其词、弄虚作假的情况,部分房地产评比奖项和评比活动是开发商出资的变相“广告宣传”。
六、一些开发商在交房时,强行向业主收取不合理费用,如装修管理费、门禁磁卡费、配套设施费等;有些开发公司强行让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还有的开发公司在采暖期过后仍强行收取采暖费。
七、部分开发商缺乏资金,工程建设靠贷款、赊账和购房者预付款,配套设施迟迟不能建立完善,业主入住后煤水电无法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