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如皋工商和消协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履行消费者益保护的职能,深化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健全“12315”和“一会两站”维权网络,推进“消调对接”机制,开展消费监督,加强维权救助,营造了全市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产生了“日日315、天天维权日”的品牌效应。
一、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精神,开展有特色的3•15十大系列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为了唤起全社会对消费维权的关注,从早规划、从大着眼、从细部署,重点开展了亮点纷呈的十大系列活动,拓展纪念了3•15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一是编发专报特刊。在《如皋动态》上,用4个版面宣传2010“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及消费警示、2009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调对接”情况和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内容。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消协理事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和消费者代表共80多人参加,启动2010年度七大消费热点群众评议监督活动,发布消费维权宣传服务季活动方案。三是电台热线互动。由局长、会长亲自走进市广播电台“市民热线”频道,现场宣传法规、介绍消“调解对接”、解疑答难,与广大市民消费者进行“零距离”沟通。四是大型现场咨询服务。3•15全天,由消协牵头组织相关维权部门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和11个分会所在地乡镇,举行了大型现场消费宣传和咨询服务,宣传“消调对接”机制。对现场投诉的重点案件由媒体实时跟踪报道当天参加活动的消费者达到47335人,受理投诉37件,涉诉金额12.1万元。五是食品安全消费溯源工程展示。3•15期间,邀请社会各界相关人员,向广大消费者现场演示了食品安全消费电子溯源的原理、过程,市领导出席讲话,媒体在全市报道,增强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消费的信心。六是升级如皋消费维权网。总结、提炼了WWW.RG12315.COM网站运行四周年的经验,全面改进和完善了栏目,扩大了消费教育容量,开设了网上消费咨询和消费监督,增强了维权互动的实用性。七是承办“南通消费论坛”。将历年来只在地级市举办的高端消费论坛吸引到本地成功举办,中消协副秘书长柴保国亲临高论,省消协领导畅谈构想,著名经济学教授互动演讲,企业家代表发表感言。论坛开启了消费维权的新思路,也吸引了国家、省、地、县各级共11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出席并报道,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八是组织“文峰杯”消费维权暨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大奖赛。经过媒体发布,公布了300条竞赛题目,组织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学生和农村社区居民积极参与,通过首轮问卷笔试选拔优胜代表队、现场集中竞赛和奖励优胜者的方式,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九是设立涉农维权组织和聘请消费维权专家。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十个中心村(居),设立村(居)涉农消费维权服务站,将消费维权细化到专业领域,并聘请了具备法律、消防、质监、烟草、粮油等专业维权知识的首批五名消费维权专家,为深化消费维权工作准备了必要的条件。十是继续开展消费教育大型图片巡展。精心选编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常识和维权先进人物形象等内容的,以漫画配文字制作成组合展板,自3•15当日起常年在全市巡展宣传,广大消费者喜闻乐见,产生了潜移默化的消费教育效果。
二、巩固“诉调对接”,推进“消调对接”,建立健全相关运转规范,凝聚社会维权力量
充分认识和把握消费维权社会化大趋势,继续加强与法院的“诉调对接”,建立了运行良好的互通机制。市法院在消协设立了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并聘请了2名消协人员作为特约调解员的基础上,还提请人大任命了消协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民事诉讼实践,与民庭的法官们保持了热线联系,凡遇消费纠纷调解或诉讼难题,均在第一时间沟通协调,互相配合。获得全省“消调对接”先进集体的称号。与此同时,在市大调解中心的直接指导下,进一步研究了新时期推进“消调对接”的新思路、新措施。深化了整合,强化了结果。一是机构整合强化窗口。将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在我会的消费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和各基层分会的分中心,按照调解中心制度化的要求,完成机构名称、对外接待窗口、制度公示和规范化服务的全面对接,真正把消费纠纷调解纳入大调解体系。二是人员整合强化调解。消协基层分会加强与基层村(居)调解室的联系衔接,建立每周联系信息通报制度和重大情况现场处置制度。同时,加强对人员的业务培训辅导和能力建设,兼容各自的调解优势,组织开展“开展学习维权知识、争当调解能手”活动,真正做到“人人会调解、件件调解成”。三是职能整合强化大案。将大调解的综合调解与消协专业调解全面融合对接,互补互济,实行各有关部门综合业务指导和综合职能的协调配合,充分保证调解的及时性和高效性。通过对典型案例联合开展综合调解,增强了消费纠纷调解的整体力量。四是保障整合强化基础。充分保障调解业务的顺畅流转,实行了每个接待窗口的流程统一,做到首问负责“谁接待谁受理”。同时保障各级窗口的办公设施和条件,配备必须的办公场所、经费、设备,各镇对调解室配备的专职调解员并给予了财政经费的保障。五是考核整合强化效果。市大调解中心年度工作意见中将“消调对接”的具体要求列入其中,对基层实行明细化业务指导和考核,就具体工作对基层提出明确的量化要求,实行每半年考核检查一次的制度,考核时由市大调解中心派员随行,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
三、深化“百万居民消费教育工程”,不断提升消费者的素质,加强对经营者诚信指导
自2008年我市创新开展“百万居民消费教育工程”以来,得到上级的高度关注和肯定,更加坚定了深入开展消费教育的信心和决心。今年通过三大途径,继续多形式地组织开展了既兼顾未成年人和社会弱势群体、又普遍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教育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基层村(居)消费维权联络站的作用,印发消费教育宣传纲,结合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等政策性、阶段性消费热点,常年开展主要面向家民的消费维权常识宣传和咨询。同时制作了10套由16块32面组成的以消费维权法规常识和案例图解等百姓喜闻乐见的漫画配文字的图片展板,由消协分会在村居社区向居民进行展出,受到了广大农民的喜爱。根据各分会的统计,今年全市有30多万人观看了消费教育图片展。二是继续采取了送消法和消费知识“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机关”等“五进”方法,由市消协编印消法和维权常识手册发至各分会,采用网格配置任务的办法,将分会辖区内属于“五进”的对象,逐个分解至下属的各联络站,属于村(居)的人员由联络员负责召集,其它人员由工商分局片区监管人员负责召集,统一由分会工作人员负责宣讲消费教育材料。如长江分会两次走进熔盛重工等企业给外来打人员进行消费教育宣传,让他们了解身处异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城西分会走进苏浙大市场开和兴隆装饰城,组织外来经营人员的家属、子女和务工人员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市11个主要分局、分会通过“五进”活动,共向近50万人进行了消法和维权常识的宣传教育。三是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8个消费教育基地辐射作用,以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针对其特点的消费教育,进一步普及了消费维权知识。如在暑期开展未成年人消费教育活动,结合落实上级消协的要求,各分会共发动工作人员35名和联络员311名,向未成年人发放《百万居民消费维权手册》7950本,通过小课堂、分散聚集等场所给3126名未成年人讲授了消费维权常识。共征集“天冀杯”未成年人消费维权征文57篇,征集“天冀杯”未成年人消费维权宣传语139条。经过筛选上报征文2篇,宣传语5条。其中征文获得一个二等奖和一个纪念奖。百万居民消费教育工程的不断深化,逐步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素质,提高了其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了文明健康消费和和社会和谐发展。
在普遍提升消费者素质的同时,加强了对经营者诚信经营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指导,监督和督促流通领域经营者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索证索票、质量承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为重点的商品质量自律管理,促进了商品质量管理的关口前移,推动了组织首批38家企业就加入全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进行了动员培训,辅导自愿申请入盟,并就其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开展了深度指导,进一步提高了消费纠纷主动和解率,全年规模企业的消费投诉量比去年下降了五成多。
四、扩展对民生热点的消费监督,面向更加广泛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开展了网上评议活动
今年重点与媒体合作,借助消费维权网站,以问卷调查和网上评选作为主要形式,结合消费体验、比较试验和群众暗访等手段,开展了对“四大类、八行业”的消费监督活动:一是延续推助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的活动,对全市家电维修行业以品牌为抓手进行消费调查评议;二是根据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求的要求,组织全市消费者对最优商业服务环境进行消费调查评议;三是针对供电、供水、通信、医疗、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性行业存在的垄断经营和格式合同等问题,发动广大消费者进行评议;四是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商品房质量、居住环境和和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进行消费评议,重点进行消费评议。从3月15日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及网站向社会通报开展此项消费监督评议以来,作为开展这项消费监督评议平台的互联网站www.rg12315.com,充分发挥了吸引公众视线和热情参与监督评议的积极作用,击率跃升至70万,网上投票达到6万余人次,开拓了消费监督的新途径。这种消费监督评议的形式,完全可以延展至常年开展、分类定期统计汇总公布情况,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深度监督,通过组织消费体验、明查暗访、比较试验等方法,将发现的重大问题通过媒体进行社会通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经营者发出消费监督意见书,要求改正和完善。如针对消费者反映的乡镇自来水厂单方面中断供水和维修不及时影响生活等问题,消协在处理投诉个案基础上,选择三家自来水厂(公司)的供用水格式合同,会同行政执法人员一起,进行了消费监督评审,对格式合同未尊崇《消法》的原则、缺少对经营者供水质量不达标责任承担的条款、未履行中上合同手续经营者可以单方面中断供水以及收取水费滞纳金等霸王条款等,提出了监审意见,向全市各自来水厂(公司)发出了消费监督意见书。
同时,还针对消费投诉热点及典型侵权案例,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互联网站、短信平台和媒体,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6次和案例曝光评点3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促进经营者改进。
五、规范“一会两站”,开展调解技能学习培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了维权服务水平
今年继续加强了12315申(投)诉举报网络和基层村居和企业单位投诉处理站等“一会两站”网络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从标识标志、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台帐资料各方面进一步加以规范,健全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更加方便基层特别是农村消费者投诉处理问题。以企业投诉处理站和为抓手,充分调动经营者主动和解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其处理消费纠纷的业务流程,提高主动和解模式下消费纠纷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争取让更多的消费纠纷在和解环节中顺利化解,提高了消费者满意度。
同时,加强工商、消协内部管理,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理事会活动制度,定期交流通报和研究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协商处理难点问题,建立了配合协作维权机制;二是建立了消费维权人员学习培训机制,采取“以案讲法”等切实有效的方法,印发培训宣传资料,两次集中以会代训,加强了以调解技能为主的业务培训,并通过开展年度十佳消费纠纷调解案例评选活动,提高了全市消费维权人员的调解能力,全年调解的万元以上消费纠纷案件达到11件,继续保持了全系统善于调处疑难消费纠纷的特色,树立了调解品牌和信誉;三是继续加强了“如皋消费维权网”(www.rg12315.com)的建设投入,拓展了网站消费教育、指导、监督的综合功能,拓宽了网上投诉处理平台,方便消费者投诉。四是继续采取了一案一表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全年受理消费纠纷8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9万元,消费者满意度达到的96.5%以上。五是扎实工作,做到各项任务目标明确、要求清楚、考核严格,分半年和年度对基层分局和分会进行了二次百分制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和落实奖惩,激励了先进、鞭策了落后,推动了消费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