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调解中心牵头成功调解电瓶炸损人眼案
2010年1月27日,这一天对家住如皋市皋南村的的青年农民小许来说,绝对是个苦难的日子。作为家中的顶梁柱的他,利用跟叔父在外地做建筑小工辛苦赚到的四千多元钱,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家用。这天中午一家人正准备吃饭,他拔去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电源,看到电瓶上有些灰尘,就拿了张卫生纸去擦,谁料就在一刹那间,一声闷爆声中,他脸上被突如其来来物体冲击,瞬间他的双眼一片模糊。他大声喊叫起来:“我看不见了!我看不见!”家人顾不得吃饭,急忙将他送去了镇医院,然后是市医院。医院检查的结果将他立即打进了十八层地狱,他的中左眼视网膜已经破损,可能终生失明。一个农村家庭的壮劳力,上有老下有小,正是如日中天,这可是对他美好人生的毁灭性打击!并不富裕的家人与亲友们七拼八凑尽其所有集中了些钱,不顾一切地将他送去上海等地的著名医院医治。
话分两头说,那边小许被送外地求医治眼,这边他父亲与叔父合计起此场灾难的起因来,这电动三轮车怎逃干系?叔父是个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人,出事的第二天就跑到了如皋消协投诉。消协受理后派属地的搬经分会的工作人员很快找到了出售电动三轮车的经销商王某,但其却极力推托责任,一会说是许某使用不当造成的事故,一会又声称电瓶不是自己生产的,调解工作的进展也因许某外出求治而时进时缓,效果不明显。等到许某在北京、上海、石家庄等地治疗伤情基本稳定并得出左眼致殘结论后,将相关经济损失计算得出,已经时至2010年10月。市大调解中心非常重视此案,专程向市委分管政法的胡书记作了汇报。在胡书记的亲自关心下,专门研究了此案联合运用“消调对接”和“诉调对接”机制的调解方案,组成了由市大调解中心、法庭、搬经镇政府、工商局、消协、律协和电动车协会等七方面的人员参加的综合调解工作组,联合展开对电动三轮车经销商、电瓶厂家和许某的调解工作。由于此案爆炸现场仅许某一人,而爆炸的电瓶质量又很难证明有问题,调解工作的进程极其艰难。调解人员反复做各方的思想工作,从《消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原则到产品质量责任和经营者的义务,从企业信誉和社会责任到人道主义精神,融合了法、理、情,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沟通、说服,最终于2011年3月6日达成了由电瓶生产厂家拿出七万元、电动三轮车销售商拿出三万元,合计补偿许某十万元的维权结果,并于3月7日上午一次性全部给付。
此案的调解成功,充分显现了消费纠纷调解的创新之举――“消调对接”机制,整合全社会调解力量,化解纠纷矛盾的威力,给了受害农民极好的安慰。(市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