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消费者反映自己在某银行存款后再去取款的,被告知是购买了保险理财品种,要两年后才能取款。消协了解到,近年来,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迅猛,“银行保险”的投诉明显上升。“营销合同”、“虚假表示”比较突出。消费者稍有不注意,“存款单”就会变成“保险单”。如果要若提前退保,消费者将付出巨额违约金,利益受损严重。
分析该类案例,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收益,隐瞒保险产品相关风险或不利方面;二是银行保险销售人员隐瞒保险性质,对消费者谎称是存款送保险,或者直接说是存款;三是利用消费者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推销银行保险产品,误导消费者。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皋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1年1号消费警示,消费者去银行存款,请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到银行存款时,不要盲目依赖宣传资料和介绍。遇到银行人员介绍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存款”时,一定要问清楚是储蓄还是保险,防止被误买保险。
二、在银行签署任何单据,都要先认真看清楚,所签单子是保险单还是存款单。老年人如果眼睛不好,务必要让自己信任的的人帮助确认才能签字。
三、如果误买了保险,要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退保。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后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免费退保。超过10天犹豫期,消费者要求退保则需要承担退保违约金。
四、消费者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到消费者协会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