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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轻信广告万元购“金表”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60      更新时间:2009-11-23 16:37:38      文章等级:★★★

费者吴先生看了某晚报2009316刊登的销售国庆黄金表的广告,产生了购买金表留纪念的愿望。于是吴先生根据广告登载的电话联系方式,与销售人丁某取得了联系。丁某于第二天将金表送货上门,先生收货后,付现金9980元。 
        先生于2009424向消协投诉信中称:该国庆金表编号为00792,外表粗糙,疑点甚多,实物与广告内容严重不符。于是就拨打丁某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已关机,无法联系。先生现要求退货,恳请消协解决。消协于2009516接此转送函后,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得知丁某留下的联系地址系临时租赁经营,仅10天左右就已自动离去。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再三努力,仍找不到当事人,最终说服出租单位承担了全额退货的责任,向吴先生全额退还了购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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